教育部关于印发《研究生导师
指导行为准则》的通知
教研〔2020〕12号
各省👱🏼♂️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🏌🏿♀️,部属各高等学校🧚🏼♀️、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👩🏻💼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🧑🏿🦳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、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,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🤷🏻,我部研究制定了《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》(以下简称准则)🙋🏿♂️。现印发给你们👩❤️👩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。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🥳,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。长期以来🎭,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🌺、严谨治学、潜心育人,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,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、质量把关不严、师德失范等问题🐽。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,划定基本底线🛗🍚,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,明确导师岗位职责,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。
二、认真做好部署👍🏽,全面贯彻落实。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,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➞。要做好宣传解读,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🥿,做到全员知晓。要完善相关制度,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、全过程🍩,强化岗位聘任🈵、评奖评优♣︎、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©️🏬。
三、强化监督指导,依法处置违规行为✍️。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、院(系)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🎁🦶🏼,按照准则要求,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,强化监督问责。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,要按照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(教师〔2018〕17号)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。对违反准则的导师,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🌉✏️、限招、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;对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🦨😖,一经查实🤚🏼,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🎽;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,所在院(系)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,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🎅、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。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“双一流”监测指标体系中🧝🏽♂️,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,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⚂、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,情节严重的🧑🏽🏭,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🏒。
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🏜,请及时报告我部。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。
教育部
2020年10月30日
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
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,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。长期以来,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立德修身✫、严谨治学、潜心育人,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。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规范指导行为,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👨💼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,在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(教研〔2018〕1号)、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基础上👨,制定以下准则。
一🏃♂️➡️、坚持正确思想引领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🔷𓀇,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🧜🏼,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🪁、价值观,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🧑🦯➡️,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。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👨🏻🦯➡️、损害党和国家形象🦻🏿、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。
二、科学公正参与招生🤷🏽。在参与招生宣传🤦🏻♂️、命题阅卷🐕🦺、复试录取等工作中,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公平公正💂🏻♀️,科学选才👨💼。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、复试💪🏻、录取等各环节工作,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。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🐟。
三🧑🎨、精心尽力投入指导。根据社会需求、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,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👩🏫,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🤴🏼,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、科学研究♈️、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;采用多种培养方式🦶🏿,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。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🤹🏿♀️。
四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❓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☝️;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、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;综合开题🧑🏽🚒、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,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👷🏽♀️。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、科研🚞🕵🏻♀️、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,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。
五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。秉持科学精神,坚持严谨治学,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;以身作则,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💆🏽♂️,尊重他人劳动成果🧝♀️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👷🏼,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。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、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🐗。
六🐃、把关学位论文质量🏊♀️。加强培养过程管理,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,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🏊🏼♀️、开题、研究及撰写等工作;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,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。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。
七、严格经费使用管理。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🛟🧛🏽、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,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,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。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🚭、冒领、挪用、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🧑🏻🦼。
八、构建和谐师生关系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🤚🏿,加强人文关怀,关注研究生学业、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🧑🏽✈️,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。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🎛,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✍🏽。